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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加强新时代检察政工队伍建设
时间:2018-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邵伟

 

内容摘要:政治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当前,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全面加速推进,随之配套的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改革等也随之进行。作为检察机关的政工部门,承担着协助党组开展司法体制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根等任务。但也应看到,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对检察政工工作的冲击也是客观实在的,检察政工工作自身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适应,阻碍了检察工作长远健康发展。站在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我们应坚持政工问题导向,采取有力应对措施,破解政工工作短板,有着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新时代检察政工、重要性、问题分析、突围

 

检察政工人员的工作是检察工作有机组成部分,保证了检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但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相比,处于后勤服务保障地位,他们晋升发展、薪酬待遇等方面处于劣势。关注检察政工人员的工作困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对检察工作长远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的重要性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全面加速推进,随之配套的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改革等也随之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何顺利贯彻落实上级改革方案和要求,如何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制定本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形成改革合力,减少干扰和内耗,正考验着各地检察政工部门。

(一)保障干警思想纯洁的“净化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叠加交织,对检察干警的思想冲击是深远的、实实在在的。加之市场经济活跃,日益多元化的社会,检察干警思想观念独立性、差异化、多样性凸显,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极少数检察干警理想信念丧失,不惜以身试法,损如某省检察机关2017年即通报7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损害了检察机关整体形象。20138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复杂局面和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政工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等学习教育,对统一机关干警思想、保持队伍纯洁,起到了“净化器”的作用。

(二)维系干警团结奋进的“稳定器”。检察政工部门承担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教育培训、宣传、网评、职务职级晋升、干部奖惩等多方面管理工作,是推进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交织叠加,特别是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待遇兑现等涉及每一位检察干警切身利益,也最容易出现阻力。检察政工工作的核心就是关心干警、尊重干警、理解干警、服务干警,在办理涉及干警各项人事决定等切身利益时,理应秉持公道正派、公平公正,切实为干警切身利益着想,达到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塑造干警的目的,拧成改革合力,减少干扰和内耗,起到营造团结干事积极向上的“稳定器”作用。此刻,正考验着政工部门。

(三)营造干警积极干事的“助推器”。严肃的机关氛围是必要的,但活泼的机关氛围同样不可或缺。活泼的机关氛围对激发检察干警的活力、激励昂扬向上的斗志作用巨大。检察政工部门可以利用自身岗位、职能优势,积极组织、支持、配合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一些有益干警身心、健康、向上的各种凝聚人心、促进干警情谊的文体活动。检察政工工作还应及时主动回答干警普遍关切,帮助解决干警思想困惑,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家庭困难,努力让政工部门成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相互联系、共同进步的纽带,让检察干警在承担工作巨大压力的同时,紧张的情绪得到有效缓解、释放,起到“助推器”的作用。

二、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政治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检视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运行机制造成政工人员地位不理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员额制全面铺开,检察干警被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加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工作重心显著向办案一线倾斜,包括政工部门人员在内的司法行政人员边缘化明显。司法体制改革前,机关所有检察干警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都可以称之为检察官,司法体制改革后,只有入额的干警才能称检察官,并享有比司法行政人员高30%的经济待遇,检察官与司法行政人员之间动态平衡被打破。一些政工人员想不通,特别是从事政工工作较长时间的干警,长期的政工工作导致办案业务生疏,入额办案意味着从头开始,留在政工岗位认为没前途,进退维谷。

(二)激励缺乏造成政工工作自身队伍不稳定。机关原来是“干而优则仕”,一些政工干部正是因为以往业务能力出众、工作实绩突出,才被选拔、委任到政工等行政岗位。员额制改革后,面对政治地位下降、经济地位不平衡,政工部门由一个当初人人羡慕的部门,沦为如今人人想出的部门。员额制改革以来,政工人员只要符合入额条件,首选回归业务部门。笔者以某市10个县区基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一职为例,司改以来,至少有5名基层院政治处主任职位长期空缺至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招录大量非法律专业从事政工或其他行政工作,不现实也不经济。

(三)创新不足造成政工工作实效性难以发挥。检察政工工作是一种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相对于业务部门“案多人少”,政工部门同样存在“事多人少”的问题,事多、事杂,标准高、要求严,难以量化、难以通过做多少事和业务部门办案数横向比较。员额制改革中,将行政人员比例压缩至15%,政工干部更加缺乏。以某基层检察院为例,员额制改革前,除去班子成员,政工人员有3人,占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6.5%,员额制改革后,有1人仍从事政工工作,占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2.2%。兼之,司法体制改革后政工人员大量流失,余下未走的政工人员中,一些人员没有动力,也没有意愿花太多精力和时间对机关政工工作成效和方式进行归纳、探索和创新。检察政工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在一些院存在应该不是个例,其工作效果可想而知。

三、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的突围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加速推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检察环节改革,事关检察制度发展完善,事关每一位检察人员切身利益。各级检察院党组只有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检察政工建设,才能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政工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各级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深化政工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政工人员树立大局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检关于司法改革等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干警更加关注司法体制等改革的正面意义,最大限度凝聚干警共识,使干警特别是包括政工人员在内的司法行政人员更加理解改革、包容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二)要加强政工人员能力培养。检察政工人员担负机关队伍建设重任,必须自己要先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才能服务好干警、管理好队伍。一是学习能力培养。侧重培养政工人员掌握科学学习方法的能力和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习惯,既要学通弄懂做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要学习掌握哲学、心理学、领导科学等知识。通过学习与调查,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二是执行能力培养。政工工作更多的是一种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其执行力好坏影响机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执行过程中,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各级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政工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落实。在自己的看法与上级的指令有分歧时,要先保留意见,不能在干警群众面前说糊涂话,办糊涂事。对干警反映的问题、发现的倾向性苗头要及时上报。三是创新能力培养。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思想政治工作最怕思维僵化与工作呆板,要善于创新与开拓,找出适应工作要求的新路子新办法。[①]培养政工人员发现制约政工工作开展的瓶颈能力,通过工作创新、机制创新促进工作质量提升。四是表达能力培养。人的表达包括口才和文才。政工人员口头表达强,要求其说话能够把握分寸,表达意思清楚,说话条理清晰,态度平和。书面表达强,要求其检察信息宣传调研能力较强,文字功底扎实。那种写东西靠秘书,传文件要干事,对现代电子知识拒绝掌握、懒于掌握的人,不能适应现代政工工作。[②]

(三)要加强有助政工人员发挥潜能的培训机会。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经说过,人的潜意识是一座巨大的冰山,我们能看到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该冰山理论将人的行为原因进行分层,发现一个人人行为驱动原因有好几层,其中最上面的两层是技能、知识,就像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部分最容易被观察和发展;隐藏在水底的部分分别是价值观、自我定位、驱动力和人格特质等,它们属于深层因素,较难发现和发展,但是对人的影响比较大,甚至终身。[③]现在的检察政工人员一般都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拥有较高的专业的素养,他们跟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一样,同样关注自身的发展和提高,关注职业发展空间。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来看,“一切为了办案、办案就是一切”的观点普遍存在,对一线办案人员是强化、强化、再强化,培训、培训、再培训,对政工人员则是重使用、轻培养,对政工人员条件要求相对较低,似乎人人都可以从事政工工作。检察政工人员普遍缺乏专门的培训,加上人员流动大,政策变化相对以往要快,工作视野的宽度、广度、深度都不够,难以适用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的要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政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他们创造有助于发挥专业潜能的培训和进修机会,从而提升政工人员对文件、政策解读能力及制定完善落实相关文件、政策的写作能力。

(四)要实现“三类”人员有序流动。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官精英化、专业化是大势所趋,但这并不妨碍“三类”人员之间有序流动。从现行“三类”人员转换条件来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转换为司法行政人员,只要本人愿意基本上都能顺利转换。综合全国各省检察机关遴选检察官实施办法来看,大都规定原从事办案的司法行政人员要想通过遴选成为检察官,必须要先免去其行政职务,调整到业务科室参加办案,从事业务办案一年以上方可申报遴选。“三类”人员转换条件的不平衡,跟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相比,影响了司法行政人员的进步速度,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包括政工人员在内的司法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五)要尽快落实司法行政人员相关政策。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一文提出,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五大需求。准确把握政工人员需求,激发其工作潜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检察机关长远健康发展。物质条件与精神生活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附的关系,二者不可或缺、不可分割。检察政工人员在岗位上同样兢兢业业,为检察事业的发展一直贡献自己的青春,且政工人员不像一线办案人员有相对自由的时间,可以根据需要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政工人员没有自己的时间,甚至还要经常加班加点。政工人员在自身待遇问题上,也有自己的想法和立场,落实待遇不仅能进一步提高工作热情,更是对他们自我价值的现实认可。当下,司法体制改革正如火如荼进行,三类人员分类已经完成,检察官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出台,司法行政人员具体人事管理政策迟迟未见发布,司法体制改革中关于落实司法行政人员待遇职级的规定,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一些政工人员由最初的对自身职务、职级解决的期盼、欢呼,逐渐消褪,工作激情明显减弱。鉴于此,落实包括政工人员在内的司法行政人员职务职级等政策刻不容缓。

站在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思想政治工作依然是检察工作中亟待加强的一个短板。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同样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加强检察政工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也需循序渐进、统筹推进,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政工工作干警满意答卷。



[] 王兆林:《新时期企业政工人员应具备的能力与素质》,载《活力》,2014年第11期,第27页。

[] 辛苗:《如何加强政工队伍自身建设》,载《经济视野》,2013年第8期,第367页。

[] 滕明俊:《多彩性格无限潜能-性格色彩学在学生潜能激发中的应用》,载《未来教育家》。2017年第4期,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