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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检察院获得2017年度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7-09-11  作者:赵星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7日,安徽省检察宣传工作会议在宣城市旌德县召开。会上宣读表彰了2017年度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17年度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年初以来,该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行动上积极践行。检察长逢会必强调宣传工作,分管检察长对分管科室宣传情况每周必问,每月还要召开一次宣传工作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补差补缺,不断提高检察宣传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借助“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平台和各新闻媒体,年初以来,该院已经在检察日报、安徽日报、正义网、安徽法制报、安庆日报、安庆新闻网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

    三是制度上保障完善。该院成立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信息宣传调研办法》,安排专人负责统稿,各科室干警积极参与,将全面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干警。办法规定,新招录检龄8年内干警,每人年提供稿件不少于8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不少于1篇;员额检察官晋升检察官等级,必须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篇,凡不能完成年度个人宣传目标任务的干警,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