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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推行“四个三”工作法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时间:2018-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计财部门紧紧围绕全院中心工作,以服务执法办案、服务干警为重点,积极推行“四个三”工作法,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强化“三个学习”。一强化思想政治学习系统全面的学习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二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造就一支业务精良、训练有素的计财装备队伍。三强化职业道德学习。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一步严明纪律,做到职业道德铭记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实现“三个转变”。一转变工作理念。积极发挥计财职能,提高服务保障的主动性,引导各科室树立预算意识,提高经费使用的科学性。二转变服务方式。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干警满意为标准,实现服务重心前移,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三转变管理方式。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

三是提升“三项能力”。一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在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积极与其他政法部门紧密联系,搞好互动,联合行文,向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二提升计财装备人员协调能力。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领导及财政部门汇报检察机关的实际困难,多方面争取理解和支持。对查办大要案件所需的办案经费多请示,及时申请专项办案经费。三提升财务资产的管理能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努力提高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加强支出管理,节减开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大“三个力度”。一加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力度。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投入于业务装备,有效改善业务装备条件,推进科技强检建设,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二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动员全院上下“过紧日子”。在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供能源管理等方面狠抓节流,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对上下来客实行归口管理。三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购置国有资产,经计财装备部门审查后,报院领导和区财政部门审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负责采购。将每件国有资产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使用人,实行“定资产名称、定资产型号、定资产价值、定使用年限”的“四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