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逮捕案件听证审查
时间:2018-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19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开展逮捕案件听证审查。

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与其丈夫黄某某明知他人盗窃通讯线缆仍予以收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但鉴于同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因患重病已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唐某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开展听证审查。

听证会上,侦查人员提出唐某某具有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辩护人及唐某某的家属提出唐某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理由后,最终根据唐某某涉案的事实、证据及此次听证的情况,综合审查认为目前该案尚未侦查结束,唐某某及其丈夫黄某某均涉案,且黄某某现已被取保候审,如对唐某某不采取逮捕措施,可能会发生串供、影响后续侦查取证,唐某某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次逮捕案件听证审查是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集中听取各方意见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