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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
时间:2018-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1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举办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及全院青年干警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以《黑恶犯罪案件的证据把握、司法认定及出庭要点》为主题,首先讲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方面证据收集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认定标准,其次剖析了恶势力惯常犯罪、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之间的区别以及认定涉恶案件应当坚持的四条标准和注意的三个问题,最后阐明了黑恶犯罪案件的出庭要点为黑恶犯罪案件出庭公诉支招献策,整场培训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培训会后,与会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在下一步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参照培训内容不断完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