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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助力食品安全检查 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时间:2019-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一卤菜店店主林某某,在卤制鸭脖等卤制品时违规添加了亚硝酸盐对外公开销售,导致两名在校学生亚硝酸盐中毒。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作用,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危害公众生命健康权的被告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该院全部诉求,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45000元并在安庆市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及相关活动。为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效果,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卤制品熟食店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  
  

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行动,并主动邀请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对辖区一中、四中、七中等学校周边食品店、武汉鸭脖等熟食店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卤制品、牛肉汤、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品类进行抽查,共在校园周边抽查12组、熟食店抽查14组食品。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实地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同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张琼 丁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