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林长+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要求,积极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5月14日上午,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驻林长办检察室挂牌成立。
该院与区林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涉林检察监督内容,强化了林检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共享信息资源、强化办案协作、强化巡查检查、定期会商调度、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共同推进辖区林业资源保护。
下一步,该院将按照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开展专项检察,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