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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⑬】网格干警 就在身边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花亭北村

 

  11月18日下午,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花亭北村网格干警开展“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参与华茂新村部分楼宇外墙脱落维修居民协商会。在会上,检察干警根据居委会安排,向参会居民详细讲解了《侵权责任法》关于建筑物外墙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分的法律规定。

 

四眼井社区

  

  11月16日下午,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四眼井社区网格干警开展“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填写关于电动车“飞线充电”问题的调查问卷,并与他们沟通了解情况。随后干警深入小区内部,实地查看各楼道存在的电动车“飞线充电”乱象。针对了解到的情况,下一步该院将联合有关职责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花亭南村

 

  11月18日上午,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干警开展“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应花亭南村社区邀请,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

  租户陈某与集贤花苑小区的前任物业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使用小区一公共区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合同至2018年底到期。前任物业离开后,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聘请了物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提供服务,并将该房屋授权其使用,新任物业公司想收回房屋重新装修作为办公用房。陈某想继续租赁该房屋做生意,且前期为房屋装修付出了成本,不愿意腾出房屋,与现任物业公司未签订合同,继续占用该房屋且近两年都没有支付占有使用费,现任物业公司代表要求陈某立即腾出房屋并支付使用费。

  了解事情经过后,检察干警耐心劝说陈某,无租赁合同长期无权占有他人房屋是违法行为,如果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他不仅要腾出房屋还将承担大笔赔偿费用,让其尽快腾出房屋,并支付使用费;干警同时也劝解物业公司代表要体谅陈某做生意不容易,在收取使用费上酌情减免,如果房屋将来要出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陈某。在社区干部见证下,在检察干警调解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陈某承诺年底一定腾出房屋,物业公司也许诺减半收取使用费,并给予陈某优先租赁权,陈某当场支付了使用费。

  年初以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法干警进网格”为平台,深入开展“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了解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检察服务,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