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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开学日的保“未”行动
时间:2021-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9月1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仪式,向家庭条件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发放了壹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刑事案件中,掌握到该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家庭生活困难,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壹万元。被救助人的母亲含泪说到“谢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把经济救助和心理救助相结合,持续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帮助救助对象积极面对生活挫折和未来成长之路,确保司法救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