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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作  报  告

—— 20211229日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欧阳水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我们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五年来,我们不断砥砺初心使命。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持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折不扣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治顽瘴痼疾,强化自我革命,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既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察业务,又通过检察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务实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编制及9名干警顺利完成转隶。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五年来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0名,内设机构从12个精简至5个,“四大检察”鼎立,“十大业务”并进,司法责任持续压实,司法办案的职能化、专业化、协同性明显增强“检察生产力”有效释放。

——五年来,我们主动更新司法理念。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主动更新理念、转变观念,“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当成天大的事来办”“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双赢多赢共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少捕慎诉慎押”等新理念深深根植于全体干警内心,并外化为自觉行动。

——五年来,我们持续优化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着力促进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双赢共赢,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做强刑事检察的同时,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五年来,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1件。公益诉讼检察从无到有、从有到优,2017年以来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0件,始终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五年来,我们着力提升检察形象。“小院大观”为目标,奋力破解人员少、体量小、基础弱的困境,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强检,走出一条方寸小院的特色发展之路。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有27个集体、82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等领导和阜阳团省人大代表等先后莅临视察调研,对我们“小院也有大作为”给予充分肯定。

五年来,我们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治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忠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法治保障能力。

全力投入平安大观建设。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做好平安建设大文章,自觉在守护长治久安中担当作为。五年来,共批准逮捕469人、提起公诉1089人,其中,批准逮捕“黄赌毒”“盗抢骗”、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影响社会治安类犯罪215人、起诉377人。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推动了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五年来,起诉的严重暴力犯罪人数年均下降7%,到2021年,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人数占提起公诉人数88%

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及其常态化。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2人,提起公诉50人。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4件,追捕2人,追诉3人,依法不认定为涉黑恶的3件,存疑不诉3人,法定不诉1人。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市先进个人,刑事检察部门获评全市先进集体。扫黑除恶转入常态化后,打击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更加注重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坚决不让任何黑恶势力滋生抬头。

倾力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23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依法打击洗钱犯罪,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移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洗钱犯罪3件,成功起诉全市首例洗钱犯罪。持续护航脱贫攻坚,主动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共救助12人,救助金额14.66万元,为一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缓解了困难,体现了司法温度狠抓长江大保护,全力推进长江禁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918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122.8万元;与区林长办、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10次,发出涉林、涉河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份,督促相关部门补绿复绿20亩、种植树木400余棵,增殖放流鱼苗6.8万尾,助推修复被损生态。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平竞争。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产品、虚开发票骗税等犯罪18人。对民营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依法不批准逮捕58人,不起诉54人,不捕率、不诉率均位居全市前列。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联合侦查机关清理久侦不结案件8件,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组建“服务民企检察官硕士团队”,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服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8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次,先后为曙光化工、长银矿业等60余家民营企业送上“法治礼包”,帮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70份,督促加强对民营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对侵占企业财产的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监督,如在审查王某某与某矿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发现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即建议撤销原审调解书,重新认定借款金额,得到法院支持,为企业挽回损失76万元。

聚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前的2017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监察体制改革后,落实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24人,包括宜秀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贤华、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高金华、安庆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方德祥等12名县处级干部,已决案件全部有罪判决。

二、践行司法为民,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群众需求精准发力,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任务,在社会治理中更多贡献检察力量。做实矛盾化解工作,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回复率、3个月办结率100%对认识分歧、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举行检察公开听证32次,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连续六年无涉检集体访和赴市、去省、进京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通“流动普法直通车”,举办防电诈、民法典等专场宣传47次,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建立“4+4工作机制,做实“检察干警进网格”,打造检察官周三有约为民服务品牌,检察官进村(社)入户、“进圈入群”为群众解决难题73如蔡山社区一居民在网格微信群中反映一处窨井盖破损,入群检察官看到后第一时间联系职能部门,三天内即更换修复,随后又督促职能部门对该社区窨井盖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赢得群众称赞。

突出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开展“守护群众舌尖安全”专项检察审查起诉涉食药犯罪108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件。办理的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十倍惩罚性赔偿案件,入选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法治节目。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黑臭水体问题线索,由检察长领衔办理,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推动该问题成功销号。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电梯安全隐患”“电瓶车飞线充电”等案件9件。如针对“电瓶车飞线充电”这一老大难问题,连续两年紧盯不放,就如何增设智慧充电设施,多次组织铁塔公司与职能部门充分会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铁塔公司投资150万元,铺设充电端口5000个,这一难题得到极大缓解。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牵引,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166人,其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3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助迷途少年重新扬帆起航。与区教体局、团区委联合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协作机制,15名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0余场,覆盖未成年人近1万人次。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强化未成年人“家庭+司法”保护,对2名失职监护人进行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开展亲职教育2次。检察官在进校园普法时,得知小学生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多次旷课,立即对其父亲训诫谈话,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就孩子抚养问题联合社区多次协调父母双方,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下,目前该学生已随母生活并正常上学。

三、提升监督质效,着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理念,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通过履行监督职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在各政法单位和行政机关大力支持下,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联合会签监督协作机制3项,办理侦查活动监督41件,监督立案30件,监督撤案31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22人,追诉漏罪15项。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7件,采纳抗诉意见15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提出收监检察建议1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7次,对5人提出解除羁押意见。不捕271人,不诉193人,2021年不诉率比2017年高出31.82%,“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全面落实。

民行检察监督持续走实。注重精准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提请市院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3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6件,共发出检察建议95份,法院均予以采纳。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监督发现3起企业拖欠30多名员工工资案件线索,立即与劳动监察部门对接,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2021年民事行政检察12项核心业务数据全市第一、6项全市第二。

公益诉讼检察行稳致远。在全力推进公益诉讼4+1”法定领域的基础上,围绕人民群众的痛点堵点,拓展办理公共安全、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餐饮浪费等五大“等”外领域。成立驻生态环保局“生态检察工作室”、驻市场监管局“民生检察工作室”和驻区林长办、区河长办检察室,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巡查、定期会商四项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5件,立案1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被省、市院推介4次,6件案件被评为省、市级典型案例。2021年公益诉讼5项核心业务数据全市第一、4项全市第二。

四、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员额检察官选任、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体现“权责一体”,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占案件总数的98.28%。整合办案资源,实行“捕诉一体”,建立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三级监督体系”,平均办案时间由47天缩短为33,五年来无一件重大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核心,建立三类人员考评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领检察工作理念与工作方式变革。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0508人。2021年适用率达90.86%,与2019年同比上升84.42个百分点,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32%,一审服判率达91.90%,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

着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在检察办案环节、程序中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杜绝“程序空转”,“案-件比”由20171:2.66下降到2021年的1:1.23。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会签《关于推进速裁程序适用的意见》,成立轻罪案件办案团队,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安排专人负责危险驾驶、轻伤害、盗窃等轻罪案件,集中力量专案专办,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讼累。

五、积聚发展动能,努力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将从严管理、从优待检落实到每一名干警,队伍综合素能进一步增强。

坚持思想引领。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文章2500余篇,两微一端编发宣传1800余篇,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教育、激励、凝聚作用。

坚持人才兴检。围绕深化落实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创新人才培育机制,通过“每周一训讲堂”日常学、“青年干警上台”深度学、“调训回院授课”接力学,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演讲比赛、窗口锻炼等“大练兵”,有针对性提高全体干警的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政治督察、队伍巡查,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问题记录29。坚持刀刃向内,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12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27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5条,开展专项治理11个,健全制度,补齐漏洞,废改立相关制度49项,以制度管人、管物、管案。五年来,无一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坚持智慧助检。以办公大楼搬迁为契机,加大智慧检务建设,网上办案率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开庭20余次,大力推进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协助律师网上阅卷11次,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坚持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9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87人次。发布案件信息1453条、生效法律文书873份,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检阅。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阅卷申请452人次。自觉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制约,倒逼提升办案质量。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乘着改革东风完成系统性重构的五年,也是更加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不断做出新贡献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知大观检察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支持大观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理念更新、落实,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短板,监督质量和刚性有待加强;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一些工作部署落实成效有待提升;四是争先进位意识还不够强,亮点不多,品牌不响,迎头赶上还需克服不少困难。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通过自身努力和外部借力,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关键期。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落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依法全面充分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大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切实增强服务大观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区委“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三地四区”发展定位、“两个高于、六个升级”奋斗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疫情防控,促进乡村振兴,稳妥审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民营企业和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切实增强助推全面依法治区的法治自觉。护航发展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常治长效,努力让大观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紧盯民生需求,努力推进司法保护。坚守为民初心,全力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有效保障群众权利。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保障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办理,形成全方位综合保护格局。以公开听证为抓手,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积极拓展民事监督广度和深度,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卫士。对履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等检察建议,推动形成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助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以实施“铸魂、强基、固本”三大工程为统领,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抓实机关党建,不断加强思想淬练、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筑牢政治忠诚。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筑牢防范司法腐败“防火墙”。强化基础建设,推进智慧检务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围绕打造模范机关目标,努力造就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各位代表,千帆竞发,奋楫者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是我们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检察新业绩,奋力谱写新时代大观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大观贡献检察智慧、检察方案和检察力量!

 

 

 

 

 


报告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根据职能性质,将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类,统称为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这十大业务是检察机关当前开展的主要业务,“四大检察”与“十大业务”一起,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

少捕慎诉慎押:2020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正式提出,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尽量少逮捕人,使非羁押诉讼成为刑事诉讼的常态。慎诉,是指从严掌握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实体条件和证据标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起诉更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修复社会关系,尽量适用不起诉手段终止诉讼。慎押,是指在少捕的基础上,通过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保障被逮捕人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诉讼权利,尽量缩短审前羁押期限,减少审前羁押人数。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019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以实际举措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检察服务岗4+4”工作机制: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工作,创建“检察官周三有约”为民服务品牌,建立乡街+检察服务团队、村居+检察服务岗、检察官+检察联络员、监督问责+考核激励的“4+4”工作机制,致力于便民服务、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线索摸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厘米”。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捕诉一体: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之后,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确定的一项工作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最理想的状态是1:1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