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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须知
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服务指南
时间:2025-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一、约见范围

1.企业家范围:一般指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等。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民营企业,既包括中大型企业,也包含小微企业。

2.约见领导范围: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院领导。

二、约见方式

(一)常规申请

1.线上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提交申请;

2.线下渠道:通过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窗口、来信等方式提出申请。

(二)特殊情形

1.被羁押企业家:审查逮捕或起诉期间,可通过近亲属、辩护律师申请;

2.服刑企业家:通过驻监检察信箱、监区民警电话申请。

(三)主动服务

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主动约访、走访企业,提供“上门问需”服务。

三、办理流程

受理企业家的约见申请,详细记录企业家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调接待时间,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的时间及地点等。约见结束后,及时向企业家反馈事项办理进度,接受企业家的相关咨询。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企直接对话,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和政策工具,因地制宜制定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企业家合法权利,促进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