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大观区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1.95 

0

9 

0

9

2.95

9.98

0

9

0

9

0.98

单位: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5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2.22万元,下降1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数字一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数字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万元,下降69.3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招待管理,招待人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9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全年无购置新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案、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2017年,大观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7年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2017年大观区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3批次,104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53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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