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2014年清明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5日(星期六)-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
大观区检察院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