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大观区检察院“星级干警”评选办法
时间:2017-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干警讲学习、干事业、比奉献,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我院将开展“星级干警”评选活动,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 

  二、评选周期 

  “星级干警”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年1-3月为第一个季度,4-6月为第二个季度,7-9月为第三个季度,10-12为第四个季度。次季度的第一个月月末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院领导之外,本院所有在编干警。 

  四、评选标准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忠于检察事业,秉公办事,刚正不阿,以强烈的事业心对待工作,坚持真理,知错必改,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 

  :能力过关,善于学习。业务知识精通,工作能力强,积极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创新,能熟练处理各类业务事项。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坚持学习、查漏补缺、解放思想,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环境。 

  :勤奋敬业,作风过硬。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本季度无旷工、脱岗现象。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严谨细致。 

  :工作见成绩、出效果。严格落实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科室工作计划安排。积极完成综合性争创活动和信息宣传调研任务。为单位作出显著贡献,获得相应荣誉。 

  :克己奉公,清正廉明。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各种考验,公私分明,严于律己,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艰苦奋斗,勤俭朴素。 

  五、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产生 

  本项考评将全院干警分为五组,每组内部根据科室推荐的方式选出候选人。分组及候选人名额如下: 

    

    

分组

人员名单

人数

名额

第1组(侦监、公诉)

  汪安宁、李  婷、

徐婉云、刘伯良、

汪琴琴、许太琴、

陈芳圆、陶思慧、

赵星辰、彭丽艳

10

2

第2组(预防、反贪)

  阚  庆、张晓帆、

李根为、方先立、

刘福江

5

1

第3组(反渎、控申、技术)

  江小顺、李春林、

黄晓转、丁延君、

许  广、陈  龙

6

1

第4组(民行、案管)

  詹洁涛、储青青、

张  琼、邵  伟、

张志朋

5

1

第5组(办公室、法警、政工)

  许朝阳、章永峰、

王  婷、吴志节、

江龙龙、汪  薇

6

1

 

  每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召开小组会议确定上一季度候选人,对照评选标准对组内干警的“德能勤绩廉”分别打星(1-5星),得星最多的为“星级干警”候选人,会后将名单报送本院政治处。不得出现一致性,出现一致性,作弃权处理。 

  (二)“星级干警”产生 

  候选人产生后两周内召开“星级干警”评选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会议地点:院五楼会议室 

  参与人员:全体职工干警 

  评审小组:院领导+科室负责人。 

  会议流程: 

  (1)主持人宣布评比开始 

  (2)演讲环节:候选人发表演讲,陈述个人事迹。 

  (3)打星环节:评审小组和全院干警对每位候选人投星(1-5星),每人对六名候选人不得少于1颗星,满星的不能超过3人。 

  (4)院党组研究,确定1-3名本届“星级干警”。 

  六、结果运用 

  1、每季度将当季“星级干警”作为工作典型,进行院内宣传。 

  2、对获得“星级干警”荣誉称号的给予400元奖励。 

  3、“星级干警”将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