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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奖惩信息】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院各部门:

2017年,我院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决策部署,较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涌现出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先进集体:侦监科、预防科、反贪局、控申科

先进个人:王  婷、李  婷、刘福江、汪  薇、张晓帆、陶思惠

    奖:江龙龙、李根为、陈  龙、张  琼、吴志节、黄晓转、储青青、彭丽艳、刘晓雷、潘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大成绩全院干警要向先进看齐,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敢于担当,争先进位,为大观检察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