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信息】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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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院各部门:
2017年,我院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决策部署,较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涌现出一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先进集体:侦监科、预防科、反贪局、控申科
先进个人:王 婷、李 婷、刘福江、汪 薇、张晓帆、陶思惠
嘉 奖:江龙龙、李根为、陈 龙、张 琼、吴志节、黄晓转、储青青、彭丽艳、刘晓雷、潘 莉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大成绩。全院干警要向先进看齐,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敢于担当,争先进位,为大观检察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