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叶某某、邓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一案一审判决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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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由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叶某某、邓某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宣告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邓书平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叶会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