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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汤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判决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1日,由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汤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宣告一审判决,被告人汤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